近日,
学区房再度成为全国媒体关注的焦点。
起因是深圳一所学校发公告称:
住房面积大于50平方米,
孩子更容易入学——
12月4日,深圳市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在官网上挂出《关于学位申请的补充要求告示》对申请入学家庭的学区房补充了新的要求:
住房面积小于或等于30平方米的,需购房及实际居住满六年以上;
住房面积大于30平方米小于50平方米的,需购房及实际居住满四年以上;
住房面积大于50平方米的,需购房及实际居住满一年以上。
告示原文如下↓↓↓
这则告示一出,许多媒体将其解读为“50平米以下住房限制入学”,于是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
难道住房面积不达标,
就不算学区房?
最新消息是,12月5日23点15分学校将这条告示删除,并发文称取消之前的补充要求。
随后,罗湖区教育局发布《情况说明》称:该区严格落实深圳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坚持就近入学,按照类别和积分录取,所有符合入读条件的孩子,都会妥善安排学位。符合螺岭学校类别和积分条件的安排到该校入读。
虽然深圳删除了条款,
但是,
从网上的搜索结果看:
确实有部分地区的招生
和学区房面积大小有关
不过,要说明的是:
在这些地方,
并不是说没有房子就上不了学,
而是能不能上片区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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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9日,珠海市教育局正式下发《关于珠海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珠海同一行政区内有二套以上(含二套)全权房产的,按其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含50平方米)的房产学区安排学位。
2018年珠海金湾区相关政策如下:
今年5月,绍兴市新昌县教体局发布了《2018年新昌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生招生实施意见》。意见对学区房房产面积作出了相关规定:
“房产是指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在城区的有效住宅房(车库、车棚、办公用房、商铺等无效),且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考虑到历史原因,在2012年7月5日前已购的住宅房,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但不足45平方米的,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在城区又无其它住宅房的,也可作为有效住宅房)。”
原文如下:
2015年,温州市直属和鹿城区属初中招生政策做出了调整:
温州市实验中学、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温州第二中学三所学校辖区内,新购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60平方米之内的,必须达到居住三年以上(即起始居住时间不得迟于2012年8月31日)。其中,温二中是继两年后,再次收紧该政策。
温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解释,2014年的政策是温二中20平方米以上当年就可以就读。近两年,温二中的教育质量在家长中间有口皆碑,不少家长选择在市区江滨路一带置业,使得这一带就学压力剧增,超过了温二中的承受负荷。这也是此次对这一政策作出变化的初衷。
2018年相关政策如下:
经常有人问我们:
小学招生,对房产面积有要求吗?
对房产过户时间有要求吗?
从目前看,官方的招生文件没有要求。也就是说,目前原省示范小学和热门小学,只对落户和居住时间有要求,在文件上,没有对产权过户时间和房产面积有明文规定。
顺便说下,积分入学的房产积分要求“成套商品房”,至于“成套商品房”的界定,取决各区自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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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有哪些小学要提前一年落户并入住,而且六年一套房产只能有一学位?
招考君了解到的消息是,往年有的小学生源爆满,的确对房产面积有做一些界定。
譬如说,个别热门小学会有规定:
如果片区内的小面积房产是孩子父母唯一的房产,那么,可以视为片区生源;但是,如果是非唯一房产,那么,如果完全符合条件的生源已满,也就无法保证小面积户型入学。
但是,多少面积才算“小面积”?具体要咨询学校,三十几平方米以下,一般比较危险。
从去年开始,小学招生,一些小学遭遇“小户型之痛”——片区里涌现不少二十几平方米产权的读书户,导致生源爆满。
2017年小学招生,《厦门日报》报道说,岛内好几所小学的片区都涌现小户型住户。
老师去入户调查,突然发现片区内突然涌现出一批生源,居住的都是二十几平方米的房子,连水电都不通,住家的基本条件都没有。
早年遭遇“小户型之痛”的小学,都是一些名牌小学,但是,现在有相当一部分是普通小学,而它们之所以变“热”了,是因为父母们看中这些小学对应的初中。
从这一两年招生看:那些十几到三十几平方米的小户型,如果被证明没有实际居住,或者根本没有居住条件,那也无法就读片区小学。但是,只要有户籍,就有公办小学读。
这里顺便说句,特别是岛内,公办小学都差不了多少。在小学阶段,什么是好的小学,往往要取决于遇到什么样的老师。
那么,未来呢?
厦门会不会出台小户型入学政策?
有人说,
这个问题要这样问:
将来会不会出现越来越多
钻政策空子的小户型?
一所学校的容量是有限的,
如果片内生源溢出,
学校也无法消化,
就要想出一些方法来“去伪存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