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明的是
幼儿园不是义务教育,不是所有的户籍人口都有划片的公办幼儿园,即使是房户两一致,有的小区还是没有公办幼儿园。
那怎么办?
可以选择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为省级示范园、市级示范园、区级示范园、一级园、二级园、三级园及基本合格园,省级示范园最高。
请听分解
思明区
要点
思明区首次实行网上信息登记,时间在7月24日到27日,但是,这只是为了摸清幼儿信息,和录取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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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关于招生对象
今年思明区公民办幼儿园的招生对象是:
本区户籍或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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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关于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
全区各类幼儿园新生报名确认时间为8月8日(星期日),未经教育局批准,公民办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网上信息登记
今年部分幼儿将开展网上信息登记。
需要网上信息登记的对象:区属公办性质幼儿园片区内年满3周岁的户籍适龄幼儿(区属公办性质幼儿园招生对象)
网上信息登记时间:7月24日至7月27日
网址:电脑终端:i厦门(https://ixm.xm.gov.cn);手机端网上信息登记网址:关注“i厦门”微信公众号:ixm0592。
友情提醒
如果不懂得如何网上信息登记,也可以在8月8日直接到现场报名。
03
关于公办性质幼儿园招生对象
公办性质幼儿园招生对象是: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两一致”原则,即适龄幼儿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适龄幼儿及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的住房是实际住所)。如果适龄幼儿父母双亡,其户籍应与监护人户籍同册。
2.片区招生对象户籍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7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家长应自行联系幼儿园就读。
热门幼儿园有附加招生条件
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以及生源爆满幼儿园的招生对象除符合上述“两一致”外,根据思明区实际,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幼儿的父(母)持有片区内房屋产权(父或母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原则上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个幼儿入读(符合国家计生政策者除外)。
(2)适龄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立拥有片区内房屋产权;适龄幼儿出生后与父(母)的户籍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同册,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三年及以上(即2018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7日),除户籍外还需提供实际居住的相关佐证材料;父母在厦除实际居住地外确无房产或父(母)已购片区外房产还未交付使用。经查实后,可视为片区内的招生对象,原则上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个幼儿入读(符合国家计生政策者除外)。
(3)适龄幼儿的曾祖父(母)或曾外祖父(母)拥有片区内房屋产权;适龄幼儿出生后与父(母)的户籍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同册,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三年及以上(即2018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7日),除户籍外还需提供实际居住的相关佐证材料;父母在厦除实际居住地外确无房产或父(母)已购片区外房产还未交付使用。经查实后,可视为片区内的招生对象,原则上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个幼儿入读(符合国家计生政策者除外)。
(4)适龄幼儿的父母在厦除实际居住地外无房产或父(母)已购片区外房产还未交付使用的,适龄幼儿的父(母)或适龄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租住片区内公有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并持有合法有效的片区公有房屋租赁手续。
(5)适龄幼儿的父(母)拥有的片区房产(持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
今年热门幼儿园名单在此
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以及生源爆满幼儿园具体如下:
(1)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
第一幼儿园、厦门市实验幼儿园、第九幼儿园、华侨幼儿园、日光幼儿园、第四幼儿园、思明实验幼儿园、科技幼儿园、第十幼儿园、第六幼儿园、莲花幼儿园、东浦幼儿园、筼筜幼儿园、鼓浪屿艺术幼儿园、莲龙幼儿园、仙岳幼儿园、仙阁幼儿园、瑞景幼儿园、湖明幼儿园、厦门大学幼儿园、华侨云顶幼儿园、第九幼儿园前埔分园。
(2)生源爆满幼儿园:
第二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分园、西林幼儿园、嘉华幼儿园、海城幼儿园、海城幼儿园分园、松柏第二幼儿园、松柏幼儿园、金鸡亭幼儿园、第一幼儿园前埔分园、莲龙幼儿园禾丰新景分园、思明实验幼儿园岭兜分园、莲花幼儿园东坪分园、思明区艺术幼儿园、东浦幼儿园君悦山分园、厦港幼儿园、南乔幼儿园、厦禾幼儿园、鹭江幼儿园、文灶中心幼儿园、文灶幼儿园梧村分园、华侨托儿所、思明幼儿园、振兴幼儿园、警备区幼儿园、73111部队幼儿园、海燕幼儿园、科技幼儿园怡祥分园、湖明幼儿园绿家园分园。
思明区教育局指出,入园矛盾特别突出、学位供给严重不足的幼儿园,可依据片区招生实际,研究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及具体分流预案,由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并提前预告公布。
公办性质幼儿园还有这些注意点
✔因政府拆迁建设原因造成户籍和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经确认后,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属片区幼儿园申请就读;如果所属片区幼儿园生源已满,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若当年与政府签订的拆迁协议有涉及就学条款的,则按拆迁协议执行。
✔第九幼儿园过渡园区2021年不招收小班,2021年片区内招生对象由第八幼儿园过渡园区招生。
✔湖明幼儿园绿家园分园招生办法详见幼儿园招生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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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关于民办幼儿园招生对象
1.各民办幼儿园应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和班生规模招生,优先招收所在区域周边的思明区户籍幼儿就近入园。
2.纳入分级收费管理的普惠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以下两类幼儿:
(1)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2)父亲(母亲)近一年在厦居住、务工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其中属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应优先招收本小区户籍适龄幼儿。
分级收费管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是俗称的“平价”幼儿园,即要执行政府制定的最高限价收费,才能获得政府的补贴,相当于政府为符合条件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幼儿分担一部分保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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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关于报名
(一) 公布招生片区。
幼儿园招生片区由区教育局提前向社会公布,参与划片招生的各类幼儿园应严格按照划定的招生片区招生。未划入公办性质幼儿园招生的片区,各社区居委会及幼儿园应指导家长自行带幼儿就近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合法民办幼儿园就读。
(二) 发布招生通告。
各类幼儿园应严格按照区招生意见的要求拟定招生通告,经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于报名前一周(即8月1日)在划定的服务区内张贴招生通告,明确招生对象、招生办法、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材料等,并积极与社区居委会联系共同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民办幼儿园的招生通告应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发布。
(三) 办理报名手续
1. 片区招生对象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由家长或监护人带适龄幼儿到幼儿园报名,要带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主要有:
一簿(户籍簿)
两卡(幼儿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健康卡)
一表(体检表)
有关证件介绍请看我们之前的推送
↓↓↓
厦门新增两所省级示范园!省市示范园名单在这!幼儿园招生要准备啥资料?
2.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及生源爆满的幼儿园报名时还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适龄幼儿的父(母)拥有的片区内房屋产权证。
(2)适龄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立拥有的片区内房屋产权证;适龄幼儿出生后与父(母)的同册户籍簿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户籍簿;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三年的相关佐证材料;父(母)已购片区外房产还未交付使用的购房合同或合法有效的片区公有房屋租赁手续等。
房产证是否需要原件,看幼儿园的通告。
3.报名入读接受政府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的非本市户籍幼儿,报名时需出示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留存相应复印件,并享受限价收费政策:
(1)父(母)或监护人在厦门市居住1年(2020年8月至今,下同)以上的居住证及户籍簿;
(2)父(母)或监护人在厦务工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父(母)或监护人按照规定参加厦门市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按月计算,社保正常缴交月数满9个月,中断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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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还有这些规定
(一)各幼儿园严禁招收未足龄的幼儿入读(民办幼儿园托儿班除外),杜绝以其它理由变相接收未足龄的幼儿入读。
(二)各公民办幼儿园要严格按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或减少招生规模,凡未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一律不得擅自招生。
(三)各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生额,若因特殊情况需突破班生规模或增加班级数量,须以书面形式报区教育局核准。
(四)对为择园而造成“寄户”、“挂户”人户分离情况的适龄幼儿,各幼儿园应耐心指导,动员家长将户籍迁回实际居住地入园。
(五) 规范民办幼儿园招生行为。
区教育局将根据民办幼儿园定级评估情况,合理核定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各民办幼儿园要按照要求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严格按收费许可项目和标准收费,加强对民办园收费的价格监管,抑制过高收费,每学年应按规定将招生情况报区教育局备案。
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普惠民办幼儿园招生时应对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幼儿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按与区教育局协议规定的保教费标准进行限价收费,同时将审查结果报区教育局复核。幼儿园不得未审查先收费,也不得采取先多收再退还的方式收费。
再来看看民办幼儿园招生
是否是普惠性幼儿园,表格有注明↓↓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更清晰)
集美区
集美区
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为做好我区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 《幼儿园工作规程》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原则,组织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幼儿按时就近免试入园。
二、招生对象
本市户籍或暂住在本市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
1.招生片区内房屋产权属于幼儿父亲(母亲)的:适龄幼儿应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户籍所在地与父亲(母亲)房屋产权地址一致(适龄幼儿及其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2.招生片区内房屋产权属于幼儿(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的:①若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与(外)祖父母同册满三年,房屋产权人为(外)祖父母,且适龄幼儿的父母确无房产(区教育局核实);②若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与(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同册满三年,房屋产权人为(外)曾祖父母,且适龄幼儿的父母与(外)祖父母确无房产(区教育局核实)。
从2021年秋季起,热点幼儿园片区招生对象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原则上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幼儿入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热点幼儿园有:实验幼儿园、集美幼儿园、集美幼儿园岑东分园、杏林中心幼儿园、灌口中心幼儿园、杏滨中心幼儿园聚镇分园、杏滨中心幼儿园锦城分园、新亭幼儿园嘉誉分园、英村(兑山)幼儿园兑山分园、园博幼儿园。
2022年起,热点幼儿园增加乐海幼儿园美山分园。
3.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7日。
4.因政府拆迁建设原因造成户口和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持有与政府部门签订的拆迁协议等相关证明,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属片区幼儿园申请就读。
5.适龄幼儿属“寄户”、“挂户”等人户分离情况的,不属片区内幼儿园招生对象。
6.招生片区内符合条件适龄幼儿数超出幼儿园学位数的将进行分流,具体关注幼儿园分流方案。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对象
纳入分级收费管理的普惠民办幼儿园应先招收以下两类幼儿:(1)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本区优先);(2)父亲(母亲)近一年在集美区居住,在厦务工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其中属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应优先招收本小区户籍适龄幼儿。
三、报名时间
(一)公办幼儿园
2021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采用网上预登记的方式,登录“i厦门服务平台(网址:www.ixiamen.org.cn)”或关注“i厦门”微信公众号,在i厦门注册并完成初级实名认证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登记。登记时间详见附件2。
(二)民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8日(星期日),各园不得提前招生。
四、招生程序
(一)公办幼儿园
1.发布招生通告
公办幼儿园于7月21日前发布招生通告,明确招生对象、招生办法,说明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材料等。
2.办理报名手续
(1)网上预登记:招生片区及余额辐射片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根据时间安排进行网上预登记。
(2)现场确认:网上已登记并审核通过的需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若招生片区内符合条件适龄幼儿数超出幼儿园学位数需进行分流的,则待分流后再到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如下:
1)入园体检表原件:可到集美区妇幼保健院体检;
2)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3)健康卡原件及儿童健康检查记录;
4)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页的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1份存档);
5)房产证原件、复印件1份(预登记已审核通过的不用提交此项材料)。
(二)民办幼儿园
1.发布招生通告。各民办幼儿园于7月31日前发布经区教育局备案的招生通告。
2.办理报名手续。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由家长或监护人到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应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健康卡,入园体检表等材料,具体请关注幼儿园招生通告。
五、公办园招生划片
各公办园应严格执行招生划片规定,不得无故跨片招收学生、扩大招生范围,具体招生划片见附件1。
六、注意事项
1.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2.家长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和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如有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3.家长或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预登记和现场确认。因故不能如期到园现场确认的,应事先向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经幼儿园同意后方可延期确认。超过登记期限未登记及未经批准超过确认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七、工作要求
(一)各园要严格认真执行招生政策,根据就近入园的原则和本园实际,制定招生通告,有序地完成招生工作。对那些为择校而造成“寄户”、“挂户”人户分离情况的适龄幼儿,各幼儿园应正确疏导,动员家长将户口迁回实际居住地入园。对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各幼儿园要耐心解释,引导到就近合法民办幼儿园(名单见附件3)报名就读。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类幼儿园要严格按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凡未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一律不得擅自招生。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生额,若因特殊情况需突破班生规模或增加班级数量,须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幼儿园在确保完成片区招生任务且班生数有余额的情况下,采用摇号的方式接收余额辐射对象。
(三)加强幼儿园招生监管。区教育局将于7月30日前在集美区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普惠民办幼儿园名单。各民办幼儿园要根据幼儿园定级评估情况,合理核定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民办幼儿园每学年应按规定将招生情况报区教育局备案。要建立招生宣传材料报备制度,各民办幼儿园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如有不实宣传并造成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园应严格按收费许可项目和标准收费,抑制过高收费。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普惠民办幼儿园招生时应对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幼儿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按与区教育局协议规定的保教费标准进行限价收费,不得未审查先收费。
(四)做好残疾幼儿入园工作。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接收服务片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入园,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幼儿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五)加强招生服务工作。各幼儿园应积极简化招生手续,做好招生对象的确认工作。招生期间设置咨询处,公布咨询电话,引导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选择已批办的民办幼儿园入园。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的现象,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六)加强招生工作监督检查。各园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纪律要求,加强监督检查,认真维护教育公平。各幼儿园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对入园幼儿或家长进行测试。各园纪检监察和相关人员应强化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各公民办幼儿园要根据本招生工作意见,于7月21日前将各园招生通告报区教育局备案。
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6068382 6255699
各公办园招生咨询电话见附件1,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i厦门实名注册技术咨询电话:5051516 5051180
预登记系统操作咨询电话:5707112
附件:1.集美区2021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片区
2.集美区2021年秋季公办幼儿园网上预登记日程安排表
3.集美区2021年秋季民办园一览表
附件1
集美区2021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片区
(仅适用于2021年秋季招生)
序号 |
所属镇街 |
园名 |
招生片区 |
1 |
集美街道 |
集美幼儿园 (招生咨询电话:6068132) |
盛光居委会: |
2 |
集美幼儿园岑东分园 (招生咨询电话:6068132) |
岑东居委会: |
|
3 |
集美区实验幼儿园 (招生咨询电话:6061438) |
银亭居委会: |
|
4 |
侨英街道
|
实验幼儿园滨湖分园 (招生咨询电话:6221009) |
滨水二里保障性住房小区(滨水二里5号、6号、11号、12号、22号、32号、33号、36号、42号、43号、45号、51号、52号、55号) |
5 |
侨英中心幼儿园一里园 (招生咨询电话:6293018) |
滨水一里保障性住房小区(滨水一里 1号—110号) |
|
6 |
侨英中心幼儿园滨水园 (招生咨询电话:6293018) |
孙厝社区:乐安东1—195、乐安西1—219、乐安南1—232、乐安北1—251、孙坂南路31号、33号、37号、39号、41号。兑山社区的下蔡1-236,宅内1-135,潘涂2-1到138 |
|
7 |
侨英中心幼儿园凤林分园 (招生咨询电话:6293018) |
凤林中路:1-3、5、7-13、15-18、20-23、25-40、43、45-53、55-63、65-73、75-103、105-113、115-123、125-133、135-143、145-153、155-163、165-169、171-173、175-179、181-182、185-188、191、193、196、197、198、202、225、288 海凤路:87-1~14、93、93-101~105、94-1~70、95-101~109、97、97-1、97-101~102、105、105-101~105、110-1~81、117-101~105、130-1~5、140-1~103、142-1~2、144、146、148、151-101~116 凤安路:132-1~61、132-101~118、246-1~37 凤林路:153、155、157、159、161、163、165、167、169、171、173、175、177-101~130、179-101~127 前山路:1-3、5-13、15-26、28-33、35-43、45-53、55-63、65-73、75、77-80、82、85、87、88、90-1、92、95、96、99、100、102、103、105、107-123、125-185 下头路:1-13、15-23、25-33、35-51、53、55、56-61、62-1、63、65、66-68、70-73、75、78-80、83、85-103、105-113、115-120、122-2、123、125-133、135-137、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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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乐海幼儿园 (招生咨询电话:6372101) |
中央公园城小区(凤安一里1-1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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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乐海幼儿园东安分园 (招生咨询电话:6372101) |
东安村、集安广场(安置房) |
|
10 |
乐海幼儿园美山分园 (招生咨询电话:6372101 ) |
暂定:海上五月花小区、招商海德公园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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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集美幼儿园海凤分园 (招生咨询电话:6068132 ) |
暂定:航天鹭苑小区、古龙御景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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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英村(兑山)幼儿园兑山分园 (招生咨询电话:6155315) |
兑山里: 1- 116 号、双塔:1- 68号、南尾井: 1- 130号、西珩:1-206号、祖厝后:1- 160号; 霞梧里: 1- 269号、叶厝里: 1-300号、田墘里: 1-122号、东内里: 1-35号、祖厝边里: 1-69号、天安路70号 浒井东里1- 198号、 浒井北里1- 92号、浒井西里1- 171号、浒井中里1- 130号、天英一里1-88号、天英二里 1-108号 |
|
13 |
杏林街道
|
杏林中心幼儿园 (招生咨询电话:6070853) |
杏东路:2—30号之一双号
曾营村:(1)曾营巷1-252号;(2)龙泉巷1-436号;(3)登瀛一巷1-78号;登瀛二巷1-30号;登瀛三巷2-90号;(4)鳌美路1-128号;(5)洪埭路1-158号;(6)月浦路501-561号;月台路:1—180号 |
14 |
杏林中心幼儿园金博水岸分园 (招生咨询电话:6070853) |
高浦路301号、303号、305号、307号、309号、313号、315号、319号、321号、323号 |
|
15 |
杏林中心幼儿园寰宇分园 (招生咨询电话:6070853) |
宁海六里:7—13号、15—23号、25—33号、35—39号、50—53号、55—63号、65—73号、75—83号、85—93号、95—103号、105—108号、110号、112号、116号、117号、118号、119号、121号 |
|
16 |
宁宝幼儿园 (招生咨询电话:6251716) |
纺织东路:53号、55号、57号、59号、61号、63号、65号、67号、71号、73号、77号、79号、81号、85号、87号 |
|
17 |
宁宝幼儿园华铃分园 (招生咨询电话:6371835) |
(华铃花园小区)纺织路69——10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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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新城幼儿园 (招生咨询电话:6375690) |
西亭安置房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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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新城幼儿园杏苑分园 (招生咨询电话:6375690) |
杏林社区、龙湖春江郦城小区、国贸天悦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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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新城幼儿园杏博分园 (招生咨询电话:6375690 ) |
国贸天峯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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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诚毅幼儿园 (招生咨询电话:6220290) |
住宅·莲花新城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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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诚毅幼儿园亭北分园 (招生咨询电话:6220290) |
暂定:建发央著小区、中海杏林鹭湾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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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
诚毅幼儿园润德分园 (招生咨询电话:6220290) |
暂定:中交和美新城小区 |
24 |
杏滨街道 |
杏滨中心幼儿园 (招生咨询电话:6257099—801) |
锦和里1—49号、杏林前路127号、137号、155号、159号 |
25 |
杏滨中心幼儿园聚镇分园 (招生咨询电话:6372761—800) |
聚镇小区(锦园东里1-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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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杏滨中心幼儿园锦城分园 (招生咨询电话:6220028—801) |
中海锦城国际小区(锦园东二里1-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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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滨海幼儿园 (招生咨询电话:6218935) |
滨海花园(光明里1-78号) |
|
28 |
滨海幼儿园马銮分园 (招生咨询电话:6371808) |
马銮社区 |
|
29 |
康城幼儿园 (招生咨询电话:6371822 ) |
夏商新纪元小区(锦英南里1-1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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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前场幼儿园 (招生咨询电话:6371950—8000) |
前场社区 |
|
31 |
灌口镇 |
灌口中心幼儿园 (招生咨询电话:6093035) |
第一社区,第二社区,铁山社区,黄庄里1-480号,双桥一里1—42号; 风山庙路379-729号 上塘村田中央社1号至268号 上塘村下村社1号至138号 上塘村许村尾社1号至75号 上塘村上塘社1号至629号 上塘村瑞林路149号、150号、156,158,370,50号 上塘村灌口大道501号至1109号,灌口大道389,388 上塘村林尾社1号至240号 上塘村排前社1号至510号 上塘村大路乾社1号至500 |
32 |
灌口中心幼儿园凤山分园 (招生咨询电话:6093035) |
景粼原著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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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幸福幼儿园 (招生咨询电话:6371889) |
安仁里1-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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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幸福幼儿园欣悦湾分园 (招生咨询电话:6371889) |
欣悦湾小区(鱼福二里1-4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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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新亭幼儿园 (招生咨询电话:6361079) |
鱼孚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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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新亭幼儿园嘉誉分园 (招生咨询电话:6361079) |
鱼福一里73号-80号/鱼福一里102号-106号 鱼福四里14号-鱼福四里1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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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新亭幼儿园鱼孚分园 (招生咨询电话:6361079) |
新亭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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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后溪镇 |
后溪中心幼儿园永祥新城园 (招生咨询电话:6273015) |
仁德里9-63号 |
39 |
后溪中心幼儿园新村园 (招生咨询电话:6273005) |
新村社区、三兴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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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后溪中心幼儿园珩崎分园 (招生咨询电话:6273025) |
5号地块安置房(珩崎一里1号-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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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英村(兑山)幼儿园 (招生咨询电话:6273018) |
英村拆迁安置房(平阳里1-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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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英村(兑山)幼儿园白石分园 (招生咨询电话:6290178) |
杏林湾路以西,东英路以东,兑英东路以南,白石东路以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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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北站幼儿园 (招生咨询电话:6152922 ) |
后溪花园保障性住房小区(仑上东里16-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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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北站幼儿园新城际分园 (招生咨询电话6371972) |
新城际广场小区(岩平二里1-11号、33-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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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北站幼儿园万科分园 (招生咨询电话:6290070) |
北站万科广场小区(珩山一里9号,10号,11号,12号,3号,5号,6号,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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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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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博幼儿园 (招生咨询电话:6298008 6298018 ) |
园博公寓 |
附件2
集美区2021年秋季公办幼儿园网上预登记日程安排表
日期 |
流程 |
主要内容 |
7月27日-7月30日 |
招生片区适龄幼儿网上预登记 |
公办园招生片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网上登记信息。 |
8月2日-8月4日 |
余额辐射片区适龄幼儿网上预登记 |
公办幼儿园余额辐射片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网上登记信息,余额辐射片区信息请关注幼儿园招生通告。 |
8月5日-8月9日 |
网上预登记信息审核 |
各园审核预登记信息,在审核期间,家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 |
8月8日 |
招生片区适龄幼儿预登记便民服务及现场确认 |
1.招生片区适龄幼儿预登记已审核通过的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2.招生片区符合条件但未进行网上预登记的适龄幼儿可到幼儿园进行网上预登记,审核通过后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3.若招生片区内符合条件适龄幼儿数超出幼儿园学位数需进行分流的,则待分流后再到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 |
8月9日上午 |
余额辐射片区适龄幼儿预登记便民服务 |
余额辐射片区符合条件但未进行网上预登记适龄幼儿可到幼儿园进行网上预登记。 |
8月11日下午 |
摇号 |
开展余额摇号及摇号分流并公布摇号结果。 |
8月12日上午 |
摇号被录取及被分流对象现场确认 |
1.摇号被录取适龄幼儿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2.被分流适龄幼儿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
附件3
集美区2021年秋季民办幼儿园一览表
(仅适用于2021年秋季招生)
同安区
01
关于幼儿园招生对象
年龄要求
本区户籍或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公办幼儿园的招生对象
1.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户籍应与父亲(或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适龄幼儿及其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2.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7日。
3.因政府拆迁建设原因造成户口和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属片区幼儿园申请就读。
民办幼儿园招生
纳入分级收费管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以下两类幼儿:
(1)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2)父亲(母亲)近一年在同安居住、务工并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其中属于城镇小区配套的幼儿园,应优先招收本小区户籍适龄儿童。
分级收费管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是俗称的“平价幼儿园”。
02
关于报名时间
全区各类幼儿园新生报名时间统一确定为2021年8月8日(星期日)。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公民办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不要网上报名。
03
关于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通告
公办幼儿园以及参与划片招生的其他各类幼儿园应于报名前一周在划定的招生片区内张贴招生通告,明确招生对象、招生办法,说明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材料等。各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所在区域周边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各公、民办幼儿园的招生通告应报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二)报名缴交材料
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由家长或监护人带适龄幼儿到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到园报名的,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幼儿园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名。未经批准或超过报名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2.报名时应提供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健康卡和体检表(当年7—8月份体检的)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需要提供的材料以幼儿园的招生通告为准。
04
还有这些要求
(一)公办幼儿园
1.热点区域、入园矛盾突出的幼儿园,依据片区招生实际,研究制定分层招生具体实施细则,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公布。
2.片区内招生对象(3周岁)户口落户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7日,超过报名期限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家长应自行联系幼儿园就读。适龄儿童属“寄户”“挂户”等人户分离情况的,户口应迁回(入)实际居住地,在实际居住地幼儿园入园。户口和住所分离是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则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属片区幼儿园申请就读。
3.人才子女、驻军子女、台胞子女等享有照顾入园待遇,要求照顾入园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应按规定于8月4日前向区教育局送交《同安区幼儿园2021年秋季照顾入园申请表》(文末附件),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符合照顾条件的,照顾入读除实验幼儿园(后炉园区)、兴国幼儿园(城西园区)以外的任一公办幼儿园。若个人选择的幼儿园过于集中,应服从教育局调剂,入读其他幼儿园,有关幼儿园和适龄儿童应服从安排和调剂。
4.各公办幼儿园要合理控制班生额。实验幼儿园、兴国幼儿园、洗墨池幼儿园原则上不招收跨片区生源;其他公办幼儿园必须在确保完成片区“两一致”招生任务后且班生数有余额的情况下,方可接收其他跨片生源。须由家长填写《同安区幼儿2021年秋季跨片区就学申请表》(见文末附件)。
(二)民办幼儿园
1.报名入读实行分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非本市户籍幼儿,报名时除提交报名所需缴交的材料外,还需出示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留存相应复印件,并享受限价收费政策:
(1)父(母)在同安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证(应标明已实际居住年限,附页中应有携带子女相关记录;有效期达到或超过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
(2)父(母)在同安务工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合同期达到或超过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
(3)父(母)按照规定近一年在厦门市缴交社会保险1年(允许中断3个月,即近一年社保缴交月份数>=9个月,超过3个月补缴不纳入计算)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打印证明截止申请入学当年7月31日)
2.各民办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区教育局核定的招收计划和办学规模,严格控制班生额,不得超计划招生。并按规定将招生情况报教育局备案。若因特殊情况需突破班生规模或增加班级数量,须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扩大招生计划和规模的,将予以通报、处理,并责令立即整改。
3.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招生时应对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幼儿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审查结果,符合补助条件的幼儿按幼儿园与区教育局签订的保教费收费标准协议进行限价收费;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幼儿保教费的最高限价由区级教育、发改部门按其保教费限价收费标准与补助标准之和的90%取整后确定。幼儿园不得未审查先收费。
4.热点区域、入园矛盾突出的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依据片区招生实际,也应研究制定分层招生具体实施细则,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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